1、爷爷去世遗留有一套房产,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想让大伯单独继承该房产,则要奶奶、爸爸、姑姑都同时放弃继承。而且房产过户,需经过公证机关办理遗产公证。因为爷爷去世继承即开始,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则按法定进行办理,故房产由奶奶、爸爸、大伯、姑姑四人继承。在房产处理前,按法奶奶和爸爸可以放弃继承。在奶奶、爸爸放弃继承后,姑姑不肯放弃继承的情况下,则由姑姑和大伯二人继承,两人所继承的份额是均等的。
2、《继承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只要你奶奶让谁继承,不同意也不行,因为你爷爷过世以后你奶奶有决定权!没必要在乎其他人的意见!望采纳谢谢
是的…必须你姑姑同意才可以!因为房产有她的一部分
子女有同等的继承权。
嫁出去的女子没有争的份
你奶奶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