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你要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诉,单位说不属于工伤,要向劳动部门证明怎么不属于工伤。你也要准备好证据,如最新的工资单、交通事故鉴定,尽可能多吧。单位没买工伤保险,出了事就应该单位出钱,单位自然会拼命推卸。
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工伤。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一切费用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由用人单位负责。并可到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