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单位集体户口,老婆和孩子是老家农村户口,怎么转到刚买的房的当地

2025-02-26 22: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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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当事人符合房产所在地的入户政策(如:购房年限、房产面积、房屋总价、迁入户口的人数等)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先迁入户口,配偶和子女的户口再投靠当事人入户:
  1、带上当事人的集体户口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房产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居住证、社保证明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5,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户口迁移类型,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回答2:

你在哪里?如果房产证上有你老婆名字那会好办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