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升过程,速度分为水平和竖直的方向,即v=19.5*二分之根号二,为水平与竖直风向的速度。竖直方向速度降为零,到最高点,然后由最高点降低到水平面,以4.9m处为0点平面,列初速度方向为证,末速度为负值,最终位移为-4.9m,式子为-4.9=v*t-0.5*g*t*t,t即为此过程的总时间。水平位移为水平方向的分速度乘以时间t.
忽略空气阻力,抛出以后,只受到重力作用,此时你将速度分解为水平的和竖直向上的(由勾股定理算出竖直速度19.6除以根号2,假设是n),然后就相当于物体以n的初速出发,受到9.8米每秒的减速度,一直到最高点,由公司算出时间,往下落时逆过程,时间乘以2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