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孩子抚养费,我可以起诉吗

2025-02-23 07: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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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另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也就是说起诉后,可以先向法院申请让被申请方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回答2:

回答3: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父母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请听家理律师事务所苗莉莉的详细回答。

回答4:

孩子抚养费坚持不给,可以起诉要求强制执行,如果判决后,仍坚持不给,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定罪。负有抚养子女义务的,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后,在判决或裁定生效之后, 仍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