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是指享有专利申请权的个人或单位向国家专利局提出的授予其专利权的意思表示。申请人申请专利应遵循法定的原则、条件和程序。
申请专利的原则①先申请原则。即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②优先权原则。即申请人自发明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③单一性原则。即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申请专利的条件专利申请人是指就发明创造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个人或单位。依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以下三种人(自然人和法人)有权申请专利:作出发明创造的人;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属的单位;发明人或设计人,或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属单位的权利继受人。
①发明创造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智力劳动成果,只要法律或合同没有相反规定,发明人或设计人就理所当然地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②有不少发明创造是发明人或设计人在执行公务或执行劳动合同当中完成的职务发明,这些发明已被法律明文规定,或已由合同事先明文规定应当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属的单位或被雇佣的单位;③由于专利的申请权可以转让或继承,故专利申请权的权利继受人也应有权申请专利。专利申请权的权利继受人不言而喻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对于共同发明创造,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共同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发明人。
申请专利的程序申请专利可以由申请人自己提出,也可以由其代理人提出。根据《专利法》第26条、第27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7条至第25条的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申请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