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不够用了,你只需要再次购买就行了,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单位提出用票申请。
再次购领发票的纳税人需按上次购买的发票存根到发票销售窗口验旧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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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发票的开具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发票
1、根据有关税务规定,当纳税人由于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申请购买的发票超过其票种核定的数量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超限量购买发票的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可按批准数量领用发票。
2、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发票领购申请,税务机关审批核准可领购的发票种类、规格和数量等后,纳税人方可领购发票。所需票种、数量发生变更的,应再次提出变更申请进行审批。
3、去税局或税所办有关的手续吧,填写一两张表,办事员可能要提供身份证的,带上财务专用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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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是发票主管机关,管理和监督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购领发票程序
凡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在办理完税务登记的同时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发票销售窗口,领取发票领购簿按照经营项目购买发票。再次购领发票的纳税人需按上次购买的发票存根到发票销售窗口验旧购新。办理停业、注销、迁移登记的纳税人,持已使用的发票存根和未使用的普通发票到主管地税机关发票销售窗口办理发票查验缴销手续。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的企业印制。发票防伪专用品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生产。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制作。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作为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办理停业、注销、迁移登记的发票手续:需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发票购领簿;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已开具发票存根和未开具的发票。 购领发票手续:首次购领手续:需带《税务登记证》副本;《票管人员资格证》;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发票购用申请单或企业自印发票申请单;发票票样(属自印发票)。再次购领发票手续:需带发票购领簿;发票领用申请单或企业自印发票申请单;发票票样(属自印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
纳税人因生产经营需要等原因,临时增加发票用量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用票申请。您可以通过“超限量领购发票购票特批事项”申请办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 相关规定,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以上两类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手续齐全的,按照规定即时办理。
税务机关依据已办理发票核定纳税人的申请,根据其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对其发票单次(月)领用量、离线开具时限、离线开具总金额进行调整。
扩展资料
税务机关的职责
1.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少征税款,或擅自决定税收优惠;
2.税务机关应当将征收的税款和罚款、滞纳金按时足额并依照预算级次入库,不得截留和挪用;
3.税务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征税,依法确定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的事项;
4.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减税、免税等税收优惠,对纳税人的咨询、请求和申诉作出答复处理或报请上级机关处理;
5.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经营状况负有保密义务;
6.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的手续费,且不得强行要求非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
7.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和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如因税务机关的原因,致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词条 税务机关
发票不够用了,你只需要再次购买就行了,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单位提出用票申请。
再次购领发票的纳税人需按上次购买的发票存根到发票销售窗口验旧购新。
1、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2、简单来说,发票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公司来讲,发票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而对于员工来讲,发票主要是用来报销的。
3、凡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在办理完税务登记的同时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发票销售窗口,领取发票领购簿按照经营项目购买发票。
4、办理停业、注销、迁移登记的纳税人,持已使用的发票存根和未使用的普通发票到主管地税机关发票销售窗口办理发票查验缴销手续。
5、办理停业、注销、迁移登记的发票手续:需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发票购领簿;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已开具发票存根和未开具的发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发票
(1)根据有关税务规定,当纳税人由于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申请购买的发票超过其票种核定的数量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超限量购买发票的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可按批准数量领用发票。
(2)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发票领购申请,税务机关审批核准可领购的发票种类、规格和数量等后,纳税人方可领购发票。所需票种、数量发生变更的,应再次提出变更申请进行审批。
(3)去税局或税所办有关的手续吧,填写一两张表,办事员可能要提供身份证的,带上财务专用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