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携带驾驶证,但是持有全国推广电子版驾驶证,如在未推广电子版驾驶证的省市交警应该处罚,这是下位法不能违反上位法的基本立法原则。我们这里以云南为例,应处警告或者20-50元罚款,对该项违法行为同时记扣1分。
一、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六)项规定处警告或者20-50元罚款。
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该项违法行为同时记扣1分。
二、电子驾照并非畅通无阻电子驾驶证是公安机关推出的便民措施,不提倡、不鼓励车友不随身携带驾驶执照。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员不得使用电子驾驶证。
而且各地区所执行的电子证照,均标注只限于本地区适用。个别城市为了最大限度地体现对外来车辆的善意,对持有外省市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等电子证件的,不受未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处罚,但需特别注意的是这是个别城市,并不是每个城市都有这样的善意。
所以为了出行方便建议还是常带纸质版驾照为好。
三、电子驾照注意事项1、驾驶人只能出示本人电子驾驶证及本人名下车辆的电子行驶证。所以在驾驶他人、单位车辆时,必须携带该车纸质行驶证。
2、如作出扣留、暂扣、吊销驾驶证处罚决定,仍须携带纸质驾驶证、行驶证进行处罚,此时电子驾照无法使用。
交警应该处罚的,法律规定的是每一个人必须携带驾驶证,电子版的驾驶证并没有被公安局所承认。
处不处罚还是要看每个地方的政策的,有很多地方如果还没有实施电子版驾驶证,肯定是要处罚的。
不应该处罚。
电子驾驶证与纸质驾驶本具有同等效用,不然就没必要注册电子驾驶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