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厂里做了三个月,现在要辞职,他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我还要按照他厂里的合同再做半个月吗?

2025-04-27 13:47:1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随时可以走人。

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你从第二个月起用人单位应支付你双倍工资。

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就知道该怎么办了,而且会使你一生受益。

注意收集证据,证明你的工作年限,加班等。如果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如果还有问题,你再来问我,如果你满意,请采纳我的答案。

回答2:

不需要啊,本来就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可以随便离开工作的。互相了解而已

回答3:

其实做不做这个半个月,要看影响不影响你现在的生活,比如说你找了份工作,要你立刻就去上班,那你大可立即走人,如果还没找到工作,再做半个月也无所谓。如果他是正规厂的话,你做了多少天都会结工资给你的,如果他不正规,你还有半个月不做,估计会扣你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