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自治体政府

2025-03-01 03:41:46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国家对纯属地方的事务,不由自己任命行政长官来管理,而由当地公民选举产生的自治体地方政府来管理。
自治体地方政府是由一定地域居民,为在其居住区域管理本地地方公共事务,依照国家法律组成的地方自治社团的政府。地方自治社团(地方自治体)是一个拥有自身权利、义务和独立人格的公共团体(公法人)。自治体地方政府同中央及上级政府(包括政府的行政机关),不存在直接的上下隶属与服从关系,但必须接受后者的法律监督。在履行自治权限范围内的事务时,自治体地方政府有依法独立自主的处置权力,不受其他政府(包括中央政府)的干预。自治体地方政府拥有独立的财政来源和法定的某些征税权力,以筹措自治所需的资金。自治体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员由自治体地方政府任命和管理,不属国家公务员系列。
(1)组织权,在国家法律规定的原则下,有组织自己的政府、设置自治所需机构的权力,有选举和任免这些组织机构人员的权力,有制定自治体政府及其所设机构的规则、细则及各种制度的权力。
(2)财政权,可以拥有自治体的公共财产,可为自治事务筹集资金而征税、借债,有权决定自己的财政预算。
(3)公务执行权,包括负责维持本地域社会公共秩序,以及为增进居民经济上、精神上、身体上的各项利益而从事各种公共事务的管理。
(4)地方立法权,在不抵触宪法和国家法律的前提下,自治体可就本地域内的自治事务,制定必要的法规、条例和章程。
(5)制裁权,对违背国家法律或本地地方自治法规、条例的居民,自治体政府拥有相应的制裁权,但其形式仅限于行政处分和惩戒。

权限 (1)能较为广泛地吸引当地居民参与当地地方事务的管理,从而增进地方政治民主的发扬,能有效地监督政府的行为。
(2)能更好地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从实际出发,因地因时因事制宜地办好本地的各项事务,可以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益。
(3)地方事务的经费由地方自筹资金解决,经费使用是否得当,其效果是否有利于居民,居民最易切身体受,从而增加了对政府费用使用的监督。

回答2:

自治体地方政府是由一定地域居民,为在其居住区域管理本地地方公共事务,依照国家法律组成的地方自治社团的政府,自治体地方政府同中央及上级政府(包括政府的行政机关),不存在直接的上下隶属与服从关系,但必须接受后者的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