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用出生证明上的户口能随便取消吗

2025-03-14 00: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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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乡镇的作法不是没有道理,因为现在存在的一生多上户口的问题,你这属于清查之列的。
  因为你手续不全,社会管理机关可能怀疑报了重复户口,进行清查。如果是真丢了相关证明最后补办上了户口,到不用怕,他们总会有个说法的。但你要是用原件在其它地方上的户口,不仅是取消的问题,你本人和办理户口落户的人员都会受到处罚的。
  这事你是何种情况你自己最明白,这上解答的只是参考不是解决问题的依据。

回答2:

那你就去补办一个出生证明不就行了。

回答3:

会不会取消

回答4:

  所谓户口的取消,其实就是户口的注销。即使户籍登记机关个别工作人员未按照原卫生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中已明确的户口申报时'必须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规定,但户口一经登记,也不可能随便“取消”。
  一般情况下,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户口才会被公安户籍部门注销:
  一是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在入伍前,公安派出所可以凭人民武装部门出具的应征公民入伍人员名单,直接注销其户口;
  二是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凭公民因私出境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注销户口,缴销居民身份证;
  三是已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在国外定居的,应当由本人或者亲属持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四是公民失踪超过一年仍查无下落的,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可以按有关规定注销其户口;
  五是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当按规定及时注销其非法登记的户口。

回答5:

这里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