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陈述事实,最好是先向法院申请做笔迹鉴定,费用是需要自己先行承担的,胜诉后可以向原告追讨承担该费用。等笔迹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如果不是本人签名的,则可以完全否认。
1、法庭审理时,只需要不确认上面的签名及指纹非本人所按押,并表示对相关文书不知情即可。2、电话不对,可以表示质疑。3、鉴定由法庭审理时本人要求,相关费用暂由本人支付,并根据鉴定结果,相关鉴定费用由法庭审理决定由谁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