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中间时间未签,2010.3.30到今天也未签,那么按照新合同法你已经确定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所以在这个情况下, 你还是存在劳动关系,你必须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在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也必须30天离职!
如果你不想离开公司,因为你现在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老板不能随便炒你走的!
从3月30日到现在未签合同的话则不受劳动法关于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的约束,你可以要求公司何时结算工资,如果公司不准,你可以到劳动部门提出投诉,劳动部门会帮你调解,办理手续之类的也是一两天的事情。
按理说,未续签合同则属于延期雇用劳务关系,可以提出适当的补尝要求,你可一并申请劳动部门向公司索要~
辞职一个月工司不给批怎么办
旷工~!直接让公司把你辞掉。但是这样就是你被公司炒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