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公开信息是我国证券期货犯罪中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行为对象要素。有必要在刑法理论上充分论证未公开信息的实质内涵与规范边界,推动司法解释、刑法实务对未公开信息的内容和范围进行明确界定。未公开信息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对相关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要影响的、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按照规定采取规范管理的投资经营、技术分析、监督管理、行业资讯、调控政策等信息。证券期货犯罪司法实务应在未公开信息与内幕信息准确界分的基础上全面把握未公开信息的特征。
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