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得以个人名义从开发公司购买产权。
你还要用你挂靠的房产公司的名义办理一切.
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说,肯定是以你个人的名义办理购买,签订合同并备案,才是最保险的。
虽然会多交一部分税费,但是避免了你以房产公司名义留下的商铺最终只剩下债权。
简单来说,合同备案到你名下,你拥有的是不动产的物权;而没有备案,合同关系仅有债权(如果是在房产公司名下,未来商铺如果升值,升值部分就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因为买卖合同未在房管局备案,商铺所有权还在房产公司名下,你只能向法院申请返还合同签订的金额并且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这种违约责任和升值空间,孰轻孰重,你比我们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