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入学,分在我后排。于是便对这个带着开朗笑容,没事喜欢用笔戳我,自习课上笑我歌声太恐怖吓醒同桌的女汉子,暗生情愫。
高二分班,她选文,我选理。于是我和她班上半数以上同学成了好友。
高三,她成了哥们女友。表白的想法胎死腹中。(现在都想抽当年的自己)
大一,两个单身的人在一起过了一个简单却甜蜜的圣诞节。现在看来,在大冷天一起吃火锅,在雪花飘落的车站下打车的情景,是极其浪漫的吧。
过年,同学聚会饭后ktv。借酒劲又哭又笑的吐了一些“酒后真言”。依稀记得一两句:“若是多年后你嫁给别人,我、不会甘心”;“我用几年的时间求证,我爱你”。
后来的一个晚上,我们“众望所归”地在一起了,于是明白了喜欢一个人恨不得告诉全世界的那种心情。
人生第一次打超过三十分钟的电话;第一次作了一首打油诗;第一次为女生系鞋带;这一辈子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对一个人爱的毫无底限。
当一个人找各种茬想要和另外一个人发脾气吵一架却怎么都吵不起来那种感觉,我也是要对我当时的好脾气点三十二个赞。
越是在乎便越是小心翼翼地去珍惜。
再后来,还是分开了。
得到过,失去过,也刻骨铭心地爱过。如今还是无话不说的老友,是甘心了吧。
不是。是情感的释放。
媚眼,向你献身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