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后不宣判,原告和被告想和解该怎么办

2025-03-29 05: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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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二,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在法院没有下达判决前,双方想和解的,可以到法院进行撤诉。但是,需要法院根据案情的发展做出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回答2:

可以自愿和解,双方达成一致,原告去撤诉即可。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回答3:

可以自己达成调解协议。然后拿调解协议到法官那办理撤诉,要先提交一份撤诉申请书。

回答4:

直接联系被告,要尽快

回答5:

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