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的一个工人在上班途中骑电动车与另外一辆电动车相撞,这种情况作为工作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赔偿。

2025-05-05 10: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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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上下班途中,只有机动车事故才是工伤。电动车不是机动车,不是工伤,单位不用赔偿。

回答2:

工作单位不用赔偿,因为这不属于工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拟调整工伤认定范围,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不再认定为工伤。7月25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