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筹资标准: 农民每人自筹90元,中央、盛市财政每人补助360元,共计450元。 二、补偿模式: 基本补偿模式:住院统筹补偿+单病种定额补偿+门诊统筹补偿(含一般诊疗费)+特殊慢病(比例)门诊补偿,原有家庭账户基金,由家庭成员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