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地方人民法院怎么分级?

2025-04-29 09: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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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我国法院系统分为四级: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只有一个;

    高级人民法院: 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一个;

    中级人民法院:每个地级市有一个,直辖市有多个包括海事法院,铁路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每个县级单位有一个。

  2. 法院院长相当于同级别的政府首长的副职,如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相当于副部级,中级人民法院相当于副厅级。

  3. 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