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籍、收入、财产变化
农村低保的标准和条件已经说的多了,但要说明这个问题,还需要再重复一次。
具有当地常住户籍,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年平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政府规定。
这个低保的标准有三个核心要素:常住户籍、收入、财产。
也就是说,只有这三个要素同时符合才能享受低保。相反,当这三个要素中有一个不符合的时候,就会取消低保。
乡镇民政办每个季度都会对低保户的家庭收入、财产、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复审,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二、死亡、出嫁
低保户家庭成员中出现死亡,肯定要马上取消该成员的低保,否则就是“死人保”。
“死人保”不但要追缴违规领取的低保金,还要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不管户籍有没有迁出,只要低保户家庭中女儿出嫁就必须取消出嫁女的低保。因为,即使出嫁女的户口仍然在娘家,但其已经不是低保政策中的“家庭共同生活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