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得癌症,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2025-04-24 09: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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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患癌症员工,如果该员工没有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是不能在劳动者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仍然无法上班的,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且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劳部发[1994]479号)与
《劳动合同法》中都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即当员工不存在严重违纪、失职等过错行为时,用人单位不得在该期限内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到期也应当顺延至该期限结束。有关医疗期的长短法律政策也有其明确界定。同时,医疗期并非必须一次休完,医疗期3个月的可以在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