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一律记入“管理费用”,不区分地点和使用部门。前天2007年新会计准则培训时财政局的老师刚讲的,绝对错不了。我们公司当时把车间管理部门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记到“制造费用”里了,我还专门问了老师,应该全放到“管理费用”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