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考英语(二)的考生,须加考三门(或以上)选考课程,不少于14学分。英语(二)申请免考后,须经省考委审核批准,才能不参加加考选修课程,但注意计划说明:每个考生的选考课程要参加。年龄在30周岁以上的自考者,可以申请免考“英语(二)”课程。要拿身份证和准考证报名。不考英语课程的考生,不具申请学士学位资格。30周岁以上考生考过三门加试选考课程,可以不再考英语(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