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受理机构异地申请换(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内地居民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受理机构异地申请往来港澳团队旅游签注,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48×33mm),同时申办多种类别出入境证件只需交一张申请表。
(二)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需交验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交验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还应当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相关监护证明。
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需提交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监护人的委托书。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往来港澳的,还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三)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四)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五)持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还需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六)申请人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提供加急办证服务。申请人需按照急办事由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七)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还须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八)赴香港或者澳门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
1、探亲。
(1)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亲属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相应香港进入许可复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定居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2)交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向同一受理部门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2、商务。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须由企业申请商务备案,交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并提交复印件;企业纳税证明。
企业机构人员还须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或者本人属于该企业机构的有关证明文件;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事由说明。
3、团队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4、个人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5、逗留。
(1)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赴澳门随任,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交验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其他。
(1)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赴澳门(香港)的,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因其他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九)对于监护关系、居住证或者社保信息等能够通过信息共享核实的,无需申请人提交相应申请材料。
扩展资料
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或者市级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工作。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受理:
(一)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签注,须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二)内地居民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逗留签注,须由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含,下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三)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须由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四)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赴香港后,在香港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包括同时补、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在香港申请赴澳门其他签注,可以由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签证办)受理。
(五)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赴澳门后,在澳门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包括同时补、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在澳门申请赴香港其他签注,可以由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珠海签证办)受理。
(六)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办理出入境证件。我省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可在省内向任一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赴港澳个人旅游、定居、商务等活动的按专门规定办理)。
(七)持有我省签发的合法有效居住证的中国公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以在我省居住证签发地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其各类赴港澳地区签注。其中,在已经开放赴港澳个人游的长沙市,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办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
(八)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可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可在该户籍居民所在城市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赴港澳台个人旅游、定居、商务等活动的按专门规定办理)。
上述申请人就近申请证件时,除提交常规申请材料外,还需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九)内地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受理机构异地申请换(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内地居民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受理机构异地申请往来港澳团队旅游签注,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参考资料来源:湖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办理指南
可以的,但是有条件,具体如下:
(一)允许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异地申请办理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
1、实施范围。湖南省实施异地提交普通护照申请政策的城市有长沙、株洲和湘潭三市(含所辖区县);湖南省实施异地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政策的城市有长沙市(含所辖区县)。
2、实施人群。可分为两类:
一是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省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此类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有: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是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此类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有:申请人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期限为从当月开始往前推18个月以内)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高等院校出具的就学证明;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如其户口簿不能亲属关系的,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允许外省60周岁(含)以上老人在居住地就近申请办理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
1、实施范围。在全省范围均可受理。
2、实施人群。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且在非户籍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外省居民。
3、提交材料。申请时需提交本人户口薄、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三)允许外省居民在居住地就近提交换、补发出入境证件申请。
1、实施范围。在全省范围内均可受理。
2、实施人群。在非户籍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且需要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同类签注的内地居民。
3、提交材料。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薄、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办证时限:
此次公安部授权非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代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接收申请材料,并制作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申请仍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在受理申请后的2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与在申请人在户籍地申办出入境证件标准一致,即:护照160元/证、护照遗失补发160元/证、护照加注20元/项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80元/证、加注20元/项次。
参考资料来源: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流动人口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办证须知
可以,请确认你是否能满足条件:就业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要本人带户口簿+复印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年或以上有效的本市居住证、连续一年本市社保证、照片+照片回执去市出入境厅办理;在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本人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照片+照片回执去市出入境厅办理。
满足条件的可以上市级出入境厅官网预约办理时间,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只能本人回户籍地办。
另如果你是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要拿申请回单位盖批核章。
以下是流程:
1、上市出入境厅官网填表预约;
2、按照预约时间带上证件去出入境管理局填表、交表;
3、按要求用银行卡付费;
4、领取办证回执;
5、在回执上所示领证日期或之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回执领取。须约30个工作日。
办理条件
个人旅游
1、湖南省户籍
2、取得长沙市居住证的流动人口
3、赴港澳个人旅游(经批准开办常住居民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4、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团队旅游
1、湖南省户籍
2、取得长沙市居住证的流动人口
3、港澳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4、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办理材料
“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定要有本人页和户主页)
3、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2张
4、《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在办理处当场领取并填写)
5、旅游签注相关材料
”
收费标准
“
往来港澳通行证 每本100元
一次有效签注 20元
”
办理流程
“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
办理所需时间
首次、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10个工作日办结;
持证申请签注,7个工作日办结。
注意事项
“
1.非长沙户口符合条件的每个季度可以办一次港澳通行证;
2.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3.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