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流拍即可以物抵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也就是说,第一次流拍后,只要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就可以以物抵债。楼上的回答全部错误。
不可以的,需要再次拍卖。
不可以,需要继续拍卖
不可以。要拍卖三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