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登记的时候写的夫妻俩人的名字,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可以只写一人的名字吗?

2025-04-25 17:22:0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常识是,房产证上产权人就等于购房合同上的购房人,不能多一个,也不能少一个。
所以签了购房合同后,购房人成员中发生变故(例如男女朋友分手、某个家庭成员失踪死亡),都应该在申请办证时向房管局提出,他们会酌情提出处理方案,购房人按照他们关照的去办就是了。将房管局做好的证去领出来,当然只需去一人即可。
已经开始还贷的,变更购房人对银行来讲就是变更债务人,处理起来法律关系很复杂,远远不是外行人想得那么简单(划去一个名字而已),所以银行一般会消极地采取不同意的态度了事。没有银行书面同意,房管局就不会同意变更——因为有抵押关系。

回答2:

这完全看个人意愿,只要当事人没有意见就可以只写一个人名字。

回答3:

新婚姻法规定:婚后无论以谁的名义购买的房产,其实际产权都是夫妻共有,所以房产证无论写谁的名字,他都不能独自处理房子的使用权。

回答4:

不能,房管局是备案,房产证肯定和房管局的一样。

回答5:

不可以,
房产证与房屋登记薄不一致时,以登记薄为准;
需要变更产权人,必须在登记薄上变更,
否则会产生其他很多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