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主席令21号)2015年10月1日施行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2,那些企业需要办理 1)从事食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2)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自产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食品厂经营自己生产的产品不需要食品流通,食品厂经营其他厂家生产的产品,需要食品流通) 3)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3,如何办理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4)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交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 7)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食品经营企业和许可项目需要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者所需提交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销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存贮、运输制度、冷链销售制度等,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者还应当有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8.)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9.)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会到经营场所用打分的方式现场核查,通过后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