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受伤,脚后跟骨折,现在老板不给拿手术费,我该怎么办?

2025-04-13 13: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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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先住院治疗,毕竟身体自己的,不能留下后遗症对吧。保存好所有住院资料,出院后一年内提供老板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强调,必须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回答2:

如果真的是在工作期间形成的骨折 并且有相关的证明以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你可以象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

回答3:

你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你可以直接找上级公司讨要医药费,如果他不给,你就直接报警,或者起诉他,现在是法治社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你的权利。

回答4:

这种情况建议你找一个专业的律师来帮你处理。你可以先去劳动局仲裁部门要求他们介入协商解决,同时保留好所有的票据和证据,以备日后和他打官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