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已满三个月,现在第四个月公司不给转正怎么办。

没有签订合同
2025-02-28 03: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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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你们已经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你可以按照书面的劳动合同来处理,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单位不给转正,但试用期已过,那么你完全可以主张转正之后的工资;如果没有签订合同,那么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你可以主张双倍的工资,并视为单位没有约定试用期,而直接按照转正期的工资计算你的每个月工资。对于以上的问题,建议你向单位提出,如果单位不配合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处理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权利是靠自己去争取的,而不是靠别人给予的。

回答2:

有合同么??他的企业怎么样?看看转正和适用的工资差是多少?如果不多的话?建议,辞职。去劳动保障去投诉他。肯定能追回一部分来,(前提;他的企业是正规企业)。不和他斗着个闷。赶紧换单位。

回答3:

告他 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