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有个轻微伤、轻伤、重伤鉴定标准,2014年全部废止
2014年实施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如果按照当时的规定,属于轻微伤,按照当时规定处理,如果现在鉴定,也是按照当时的规定办理,不能按照现在的规定办理
如果胁迫签字是无效的,可以到检察院投诉
那要看对方是什么情况,有没有驾驶证,有没有酒驾等更为恶劣的情节;还有就是要看你的伤情是否构成重伤。并不是所有的肇事逃逸都要负刑事责任,在没有人员死亡的情况下,只有在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才要负刑事责任:肇事方负主要责任以上且肇事方有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辆、明知车辆机动技术指标不合格仍然上路行驶之一的,并且被害人的伤情必须达到重伤以上。
鉴定当然要本人到场才能鉴定,八年后再用第一次鉴定为凭证,这个不科学而且没有依据。
只要你的第一次伤情鉴定没有什么问题,那么笫二次是可以按第一次所伤情签定来定的,比尽两没中问的时间也太长了。
说话人本身不大长的那个尚君电钻是不能做的怎么能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