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

2025-04-13 1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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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介绍如下:

(一)特等奖学金

凡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下同)名列各省文科1-100名、理科1-200名(考生人数达到40万名以上的省份);高考成绩名列各省文科1-80名、理科1-100名(考生人数达到20-40万名的省份);高考成绩名次列各省前万分之五(考生20万名以下的省份),报考我校被录取者。

(二)一等奖学金

凡高考成绩名列各省文科101-200名、理科201-300名(考生人数达到40万名以上的省份);高考成绩名列各省文科81-150名、理科101-200名(考生人数达到20-40万名的省份);高考成绩名次列各省前万分之五到万分之十(考生20万名以下的省份),报考我校被录取者。

(三)二等奖学金

凡高考成绩名列各省文科201-300名、理科301-400名(考生人数达到40万名以上的省份);高考成绩名列各省文科151-250名,理科201-300名(考生人数达到20-40万名的省份);高考成绩名次列各省前万分之十到万分十五(考生人数20万名以下的省份),报考我校被录取者。

(四)优秀奖学金

凡高考成绩与一本线之差不低于上一年我校在该省新生奖学金获得者的最低分差且满足:招生计划100名以内的名列计划前2%,招生计划在101—200名的名列计划前1.5%,招生计划在200名以上的名列计划前1%的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