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补偿协议与员工离职协议提出方不同,协商不成,到 公司所在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伤补偿协议,那么那方提出,都不影响赔偿。但离职协议,员工主动提出来的,那么就影响经济补偿的支付。因此,劳动者要以工伤来辞职,那么才能申请经济补偿。
申请劳动总裁来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