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分居的证据有: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分居,是指一家人分开生活;多指保留夫妻关系而不共同生活。分居不离婚,是美国夫妇现在很流行一种生活方式。
这些人虽然觉得无法再以夫妻的身份继续生活,但鉴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又不愿意舍弃婚姻带来的诸多好处,最后的结果就是两个人虽然在名义上还是夫妻,但实际生活中却是各过各的,互不干涉
法律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那,怎么证明分居事实呢?以下4种证据,别说赵律师没教你~
1:一般可作为夫妻分居的证据有: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居委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2:可以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有很多。下面的几条可以重点收集一下。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单方面签订的租房合同;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双方来往的书信,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