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9世纪,欧洲列强葡萄牙、英国、荷兰、法国、丹麦相继设有自己的东印度公司,作为该国对印度、东南亚及远东进行殖民侵略和掠夺的工具。在这些公司中,英国东印度公司实力最强,最具代表性。
英国东印度公司建立于1600年12月31日,初称“在东印度群岛贸易的伦敦商人的总裁和公司”。它得到英国伊丽莎白女王的特许状,有垄断印度和东方各国的贸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