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反传销人士的电话吗

2025-04-05 03:10:47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需要什么帮助,可以向反传销志愿者联盟求助,网站链接网页链接;也可以向当地工商局和公安机关求助。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