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行人在乡镇公路两侧逆行,被电瓶车撞了,责任怎么划分?

2025-02-26 22:21:2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由于行人在道路两侧上行走是不存在逆行的,电动车撞了行人,一般都是电动车的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中的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从此条规定来看,行人在道路两侧行走,没有逆行规定。
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条中的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所以结合描述来看,如果该路段没有划分人行道的,那么行人在道路两侧行走被电动车撞,应该是电动车的责任。

回答2:

国道、省道、乡道都没有行人逆行的说法。

回答3:

行人在道路两侧不存在逆行的,电瓶车有责任,解决不了报警。

回答4:

电动车负主要责任,行人负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