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构成,即在二维平面内创造理想形态,或是将形态要素(形态、色彩、肌理)按照一定的法则进行分解、排列、组合,从而构成理想形态的造型设计基础训练。
平面构成的形式美法则主要有:和谐、对称、均衡、韵律、秩序、材质、肌理、比例、结构、层次、渐变等,这些都是对形式的美和美的形式的高度概括。它的基本形式主要有:重复构成、近似构成、渐变构成、发射构成、特异构成、密集构成、分割构成、对比构成、肌理构成、空间构成。
平面构成法则主要运用于标志、包装、广告、展示等平面设计作品中。
立体构成是研究立体形态的材料和形式的造型基础学科。立体构成所研究的对象是立体形态和空间形态的创造规律,具体来说就是研究立体造型的物理规律和知觉形态的心理规律。它以产品设计、建筑设计、舞台设计等所有立体设计所共同存在的基础性、共通性问题为研究对象,其对立体与空间形态的研究,为现代设计获得更广阔的发展奠定了更为广泛的基础。
立体构成有三个主要方向,即三维空间内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同时,有三个基本视图,即平面视图、正面视图和侧面视图。它的主要内容包括点的构成,线的构成,面的构成,体的构成以及空间的构成。立体构成的形式美法则主要有:对称与均衡、对比与调和、节奏与韵律、比例与尺度。
立体构成主要运用于工业产品设计、建筑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舞台设计等立体形态的设计和布局之中。
平面构成是“构成”艺术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