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卖房后后悔五年不交房,房子涨价能向购房者要多出的钱么?

2025-04-30 02: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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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房地产商在卖楼的时候虚假宣传,又或者口号带有误导消费者的话语的话,消费者是可以通过有关渠道让这份合同作废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空口无凭没证据只能自认倒霉,当然了,正常情况下是肯定不会要的,要了别人也不能给不是。真要这样房地产岂不是乱套了,大白天的别总白日做梦,不现实。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房地产商不会当那个“搅屎棍”二手房的售卖者可能就不是了。交了订金不给房子的大有人在,这不朝阳区的一位“吼叫试”大妈五年都不给人家腾房,还是人家法院强制让她腾房才解决。

五年不腾房,订金也不退你!你们都在骗我!

事情是这样的,在2016年的时候,徐先生在北京朝阳区向王女士购买了她现在住的房屋,两人约定好了325万元的价钱之后,徐先生准备全款购入。可就是在签完合同之后,王女士突然变卦了,拒绝跟徐先生进行房产过户。

根据徐先生的儿子说,原来在签合同的时候,王女士就已经涨过两次房价,而且当徐先生把定金交给王女士并准备银行解除抵押的时候王女士不乐意了。声称是徐先生联合中介骗她,不仅不退还收下的定金,还要求徐先生赔偿其80多万的损失。

徐先生都被气笑了,说你不卖可以,但是定金得退我啊。于是便向法院起诉,朝阳法院审理后认定王女士违约在先,需要继续履行合同,并且徐先生可以根据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价格购买这套房子。王女士不服去上诉,但被法院驳回。人家法院都通知好多次了就是不干,现在好了吧。目前这个房子已经被法院的工作人员给强行腾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