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五条各级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
关于教师资格的而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 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 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 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 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法第14条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刑罚的,不得担任教师。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八条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那些已经失去了教师资格不能获得他们的老师资质,和他们的教师资格证书应由教育行政部门接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吊销教师资格:
1、欺诈、骗取教师资格的。
2、行为恶劣,侮辱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那些教师资格被撤销不得申请认可的教师资格之日起5年内再次取消,和他们的教师资质由教育行政部门接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扩展资料:
学历要求: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学前师范学校毕业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科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担任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职业高级中学教师、专业课教师,应当具有高等师范大学或者其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获得实践指导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技术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应当有大专学历或以上,同时有专业技术资格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或中级以上工人的技术水平。
5、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有研究生学历本科教师或者本科学历专科教师以上。
6、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等级、类别,分别具有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及以上学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师资格条例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