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销商品报关单上的日期是7月中旬,现在11月份仍然向国税局申报了出口退税,会有什么后果,会被罚款吗?

2025-04-26 18:30:1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视同内销补税,外税局不会找你的,但是国税的专管员会找你,说:你们有几票报关单过期了,把报关单和发票复印件带过来。你过去后,就准备补税吧。

回答2:

不会被罚款,但是被提出警告之类的,需要向国税说说好话,态度要好一点

回答3:

要看是七月几号出口,如果第九十天超过了10月15号,那么你在11月份向国税局申报是不晚的,不会被罚款,如果真晚了,就算是罚款也不会让你申报的,按规定需要转内销。

回答4:

如果出口日期是7月18日之后的,加上90天,是2010-10-16,这样的话,退税最晚可以在11月份申报,没有问题,如果是7月18日之前的,11月申报已经是过期了,肯定要视同内销,补征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