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确实是国有资产的话,应该说政府在经过职代会同意后,是有权对该企业的资产做出处理的。象你说的国企,可能已经改制了,已经改制成为民营,或者是股份制企业了。如果已经改为股份制企业,一些企业的重大决策必须经过股东商议才能够处理。如果政府的行为违法,你们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实在不行,也可以采取上访的措施解决。祝顺!
我不知道法律,但我知道经济。在现实收购中,有许多 零价收购 ,但其实不是零价的,收购人要全部承担企业的债务和拖欠的员工工资,所以真实的是花了大价钱的。
要是董事长有承担债务,那他的收购就合法。
公司破产了,债务无法偿还就不需偿还,这是 公司法 规定的。
不可以,建议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