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怎样才能合法取回公司投资?求答案

2025-04-26 23: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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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股东通过公司分红、出售自己的股权等途径收回公司的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回答2:

怎样才能合法地取回自己对公司的投资? 最近办了一个公司股权转让的事情,在办事过程中,发现有很多公司老板(或股东)对于公司的撤资和抽逃资金问题,认识不清,法律意识不强!有时,甚至游离在刑事犯罪的边缘! 有些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后,不想继续合作开公司了,想取回自己投入的资本金。应该怎样才能取回呢?有些人通过撤资或抽资的方法,这些方法要么违法,要么达不到取回资本金的目的。因为,股东在出资之后,其出资的资本金就成为了公司资产,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是不可以撤回和抽逃的。但通过股权转让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是可以取回(或称找回)的。打个形象的比喻,就是我出资10万元和别人成立了一个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是50万元,现在我不想干这个公司了,这10万元怎样才能要回来?你可以把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别人,获得股份转让金;也可以将公司的注册资本降低10万元,这10万元你就可以取回了。当然,股权转让或减少注册资本都应当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撤资或抽逃资金的行为轻则追究民事和行政责任,股东应当在抽逃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并可被工商部门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并补齐出资。更严重的是,抽逃资金数额巨大,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判处5年以下由其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在此,提醒公司老板们,应该通过合法的渠道要回(找回)出资,无需冒刑罚风险撤资或抽逃资金,还请在撤资或抽逃时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