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分析下案例9

2025-04-07 16: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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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能胜诉,矿务局的行为是违约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由此看出,此要约不可撤销。矿务局说的无货可交实属无赖,应当承担违约的责任,赔偿物资局为履行合同所消耗的损失。

回答2:

不能胜诉,物资局应该提前电报告诉对方买东西!

回答3:

物资局能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