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具体数额由法院裁决。
1、要看什么过错? 2、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其它情况下,无过错方不能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赔偿。
离婚案件中一般没有精神损失费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