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在没有处理好事故之前可以拿回驾照吗?

2025-04-08 23: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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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必须在交通事故责任鉴定出来后,交警部门对相应驾驶人作出处罚决定后才能拿回驾照。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第五十八条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回答2:

我是江苏南通.如东的,今年11月28日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我是二轮摩托车对方是一辆桑塔纳汽车,我是在公路右侧由东向西以45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汽车是在路北的一家工厂出门在东侧(路边有绿化带不容易看到汽车,汽车应在厂门的西侧出来就容易看到了)向南然后向东拐弯,而且他没有按喇叭也没有打转向灯,这时由于发现不及时刹车已经来不及了,只能向南侧避让,我的前轮和车把已经过去了,可是那该死的司机竟然没有看到我还一直撞向我,导致他的汽车右转向灯处直接撞在了我的右小腿处,导致小时腿两根骨头开放性骨折,事后我们报了警,但司机推说一切费用由保险公司出,然后就没有人了,问交警,交警说他们只能负责责任认定费用这个事他们不管,也没权管,而且交警一会儿说他是外地人,一会儿说他是长沙的,后来我们查到司机是当地石屏村人,不知道交警说这些话的用意,后来交警说费用的事还要你们和司机自己协商,后来在不断的追究下司机只出了五千元,而医药费用已经用了35000元了。后来打电话那司机也不接了,我问交警中队,中队的人说他一直在苏州做工程,没时间回来,我问中队,那司机的驾驶证有没有扣,中队说不可以扣人家的驾驶证的,那么我又问中队为什么我的驾驶证你们要拿去呢?他们又说那你来拿去吧。而且事故发生已经快一个月了,事故鉴定还没有下来。
我不知道中队在这样处理事情是否不妥,我又要怎样做才能讨回我的医药费用?
岂咒酒麻冤摔与业沪乖尉募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