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视听证据、环境证据等。
1、实物证据
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各种资产的证据。审计人员通过盘有名种财物的实在性而取得的市计证据,如实际观察和实地盘点某类资产、存货,是这此财产物资实际存在的最好证据。
2、书面证据
书面证据是以书面形式存在的审计证据。书面证据是审计证据的主体,审计人员主要依靠的就是书面证据。书面证据的可靠性程度,因其被篡改伪造的可能性大小不同而不同。
3、口头证据
口头证据是从口头谈话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即将被审单位内部有关人员的口头说明或答复作为证据。就证明力来说,口头证据在所有审计证据中是最弱的。一个人对某件事或某个问题作了口头说明,但是以后要证明其曾作过这种说明却很困难。
此外,还存在着误解口头证据或记忆错误的可能性。然而口头证据的作用又是不可忽视的。
4、视听证据
视听资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它是指通过录音、录像所记载的声音、语言、形象或行为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5、环境证据
环境证据也称状况证据。它是指对被审计单位产生影响的各种环境事实。
环境证据一般不属于基本证据,不能用于直接证实有关被审事项,但它可以帮助审计人员了解被审事项所处的环境或发展的状况,为判断被审事项和确证已收集其他证据的程度提供依据,因而,环境证据仍然是审计人员进行判断所必须掌握的资料。
具体地划分,环境证据包括:反映内部控制状况的环境证据、反映管理素质的环境、反映管理水平和管理条件的环境证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审计证据
审计证据类型有:
1、结合审计具体目标阐述审计证据按其存在形式(或称按其外形特征)的分类,即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和环境证据。
2、实物证据。在对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等项目进行审计时,注册会计师首先考虑通过清查、监督或参与盘点来取得实物证据以证明它们是否存在。
3、书面证据。审查有关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各种明细项目表、各种合同、会议记录和文件、函件、通知书、报告书、声明书、程序手册等。书面证据是注册会计师收集的数量最多、范围最广的一种证据。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基本上都以书面证据为基础。
4、口头证据。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往往要就以下事项向有关人员进行询问:
①被审事项发生时的实况;
②对特别事项的处理过程;
③采用特别会计政策和方法的理由;
④对舞弊事实的追溯调查;
⑤可能事项的意见或态度等等。通常,口头证据本身不能完全证明事实的真相,因为被调查或询问人可能有意隐瞒实情或由于对过去事情记忆上的模糊或遗漏而导致口头证据不准确、不完整。
5、环境证据。包括:反映内部控制状况的环境证据、反映管理素质的环境、反映管理水平和管理条件的环境证据。
证据可以从证据的形式、证据的来源、证据的重要性等不同角度加以分类。
① 审计证据按形式不同可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视听证据、鉴定和勘验证据、环境证据。
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存在并以外部特征和内在本质证明审计事项的证据。
书面证据是指以书面形式存在并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审计事项的证据。
口头证据是指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人员提供的言词材料。
视听或电子证据是指以录音带、录像带、磁带及其他电子计算机储存形式存在的、用于证明审计事项的证据。
鉴定和勘验证据是指因特殊需要审计机关指派或聘请专门人员对某些审计事项进行鉴定而产生的证据。
环境证据是指对审计事项产生影响的各种环境状况。
②审计证据按其来源不同可分为亲历证据、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
亲历证据是指审计人员亲自东数编制的计算表、分析表等而去的的审计证据。
内部证据是指从被审计单位内部去的的证据
外部证据是指从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取得的审计证据。
③审计证据按其相互关系可分为基本证据和辅助证据。
一般都是书面的,从外部直接获取的:如银行询证函、现金监盘表、存货监盘表、固定资产监盘表、被审计单位行业情况、法律情况的了解等,通过被审计单位获取的如:土地证、房产证、银行对账单、车辆行驶证、凭证、账套等。希望对你有帮助
审计证据的“所有信息”包括构成财务报表基础的会计记录所含有的信息(传统意义上的审计证据)和其他信息(风险导向审计准则框架下审计证据拓展内容)
【解读】构成财务报表基础的会计记录所含有的信息是审计证据的基础,除此之外,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获取用作审计证据的其他信息。
1. 构成财务报表基础的会计记录所含有的信息(传统意义上的审计证据)
(1)依据会计记录编制财务报表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测试会计记录以获取审计证据。
(2)根据财务报表审计的总体目标,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这里的“错报”主要是注册会计师通过实质性程序所获取的“会计记录所含有的信息”,强调“错报”在哪里。
2. 其他信息(风险导向审计准则框架下审计证据拓展内容)
(1)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本身并不足以提供充分的审计证据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获取用作审计证据的其他信息。
(2)根据风险导向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风险评估程序,识别、评估以获取“重大错报风险”的审计证据、了解内部控制时以获取“预期控制有效”的审计证据、控制测试以获取“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等,这些更多属于“其他信息”。其他信息的审计证据强调如何识别“错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