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你:
首先纠正你两个过时11年的说法:“三等甲级”“伤残军人”那是2005年7月前的事情,现在应该是市场经济环境下,只有企事业单位招不到员工的,没有愿意吃苦耐劳的人员招不到工作的。
至于下岗后的医疗保险问题我曾经下海期间也遇到过,我们残疾军人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法定保障的。只要你把失业救济金领取完毕后(期间你可以到失业保险基金内报销75%的医疗费用),如果还是无业的,那么就直接有民政部门为你缴纳医保基金,让你享受医保待遇。
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只有保障我们残疾军人的医保,对于其他的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涯保险等等那只有自己就业或者自己创业后,单位与个人按照规定比率缴纳或者自己以自由职业者缴纳才有的。不要说你的七级就是身体原因不能就业的,我们南疆回归的战友,只要能够动的、三级以下的战友几乎全部是在工作岗位上就业到退休,直至领取养老金的。
凉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