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协议未到期要退租,房主不退押金合理吗?

2025-03-11 07: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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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六十六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定文件,权利人可以委托他人进行代理,从事一定的民事行为,合同虽非房主本人,但是他的同学签署且房主按合同履行了,可以视为房东同意其同学的行为,该合同对您与房东均有效,至于合同是打印还是手写,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未约定不到半年不退押金,那么房东就无权扣押您们的押金,但是根据合同法的约定,房东有权利要求您们赔偿您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损失,即房屋空置损失,但是房东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损失的实际金额。因此,鉴于您有可能被房东追究违约责任,建议您们协商解决。以上建议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