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倭寇主要分为前后两期。前期倭寇以日本人为主,目的是为了报复蒙朝联军的侵略和女真海盗的掳掠;後期倭寇基本上是中日混编队,起因为明朝的闭关锁国(海禁)政策。 蒙古入主中原后,元世祖忽必烈于至元十一年(公元1274年)、至元十八年两次征讨日本,虽然失败,而日本政府也因为恐惧元军的再度进攻,因此加强海防,终元朝不敢和与中国来往。朝鲜史取对马岛、壹岐岛、平户岛三地之名,称为“三岛倭寇”。清朝的徐继畭所著“瀛环志略”,以及朝鲜的安鼎福所著“东史纲目”,均指出倭寇的起因在于朝鲜人(高丽人)配合蒙古侵日行为所引发的报复。
后来日本进入南北朝的动乱状态,倭寇的活动也由于政府管制力减弱而加剧。由于前期倭寇对于日本与明朝、高丽贸易造成破坏,初成立的明朝政府对日本南朝发出讨伐倭寇的要求,随后敕封讨寇有功的南朝将军“日本国王”的称号。之后北朝室町幕府在南北朝合一后,由室町幕府将军足利义满再度进行讨伐,随后受封为新的“日本国王”。李氏朝鲜的开国君主李成桂因为讨伐倭寇有功得到很大的声望和势力,后来进行政变取代高丽王朝建立朝鲜王朝。之后随著明朝与日本间勘合贸易的盛行,以及对马岛与朝鲜之间的贸易开放,前期倭寇也逐渐式微。
前期的倭寇,是以日本人为主体,故被称为“真倭”(以平户藩松浦家为核心)。 明代倭寇的活动,以嘉靖朝为界可大体分为两个时期。前期是从元末、明初到正德年间。元末,日本进入南北朝分裂时期,其内战中的败将残兵、海盗商人及破产农民流入海中,乘明初用兵之机,屡寇滨海州县。洪武时,海防整饬,尚未酿成大患。经永乐十七年(1419)六月的望海埚之战,明辽东总兵刘江率师全歼数千来犯之倭后,倭寇稍稍敛迹。
正统以后,因明代海防逐渐空虚,倭寇侵扰时能得手,致倭患又起。这一时期的倭寇成员多为日本本土之人,除赤裸裸侵扰外,还利用中日间存在的“勘合贸易”载运方物和武器。路遇官兵,则矫称入贡;乘其无备,则肆行杀掠。总的说来,嘉靖以前,倭寇侵扰只限于个别地区,时间亦短,尚未成为明朝东南地区的严重祸患。 明朝前期 明成祖发动叛乱,夺取政权,迁都北京后,据说建文皇帝在南方的残余势力与日本海贼合作,以日本一些岛屿为基地,在中国和朝鲜沿海进行报复性侵扰,由于这些南方人身穿日本人服装,使用日本人的武器和作战方法,所以也用“倭寇”这名词来称呼由日本人与南方中国人所组成的海盗集团。
明成祖晚年,由于陆上北方威胁未除,南方郑和下西洋以后,激增的海陆来往也带来了渐盛的倭寇侵扰,遂实行海禁政策,只开放勘合贸易(官方贸易),但后来到了嘉靖二年(西元1523年)爆发了宁波之乱,加上稍早时,葡萄牙人入侵发生了屯门海战与西草湾之战,此后沿海治安多次陷入危机,明朝遂宣布中断一切贸易,期望以围堵的政策来减轻倭寇的威胁,但也断绝许多自唐朝以来整个贸易产业链相关从业人员(鱼业、手工业、造船业、贸易)的生计,致使贸易地下化,商业纠纷无从解决,遂转成武力报复,倭寇之乱不减反增,造成了嘉靖倭乱。
后来的发展上,明人王直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王直曾上书朝廷请求开海禁,被拒绝后,把基地设在日本的平户藩,以反对明朝海禁政策的南方中国人为基础,与日本人、佛朗机人合作进行走私,在后期倭寇中,很为知名。胡宗宪与戚继光曾参与讨伐倭寇的军事行动。 明朝后期
嘉靖以后,是倭寇活动加剧的时期。其原因有四:
①战争造成日本各阶层人士的大量破产和失业,遂多流为寇盗;
②由于日本商业的发展,大小藩侯的奢侈欲望愈益增长,对中国大陆各种物资和货币的需求更加强烈;
③日本室町幕府已名存实亡,无力控制全国政局,诸侯各自为政,尤其是南方封建主,将掠夺中国大陆视为利薮;
④这一时期有大量的中国商人、破产农民和失意知识分子等,由于各种原因留居日本。其中有资本者纠倭贸易,无财力者则“联夷肆劫”,成为嘉靖隆庆年间倭寇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这一时期倭寇的一个显著特点。如侨居日本的倭寇首领汪直、徐海、毛烈、陈东、叶明(叶麻)、邓文俊、林碧川、沈南山等,即为此类人物。他们伙同倭寇,在日本封建主支持下,袭用倭人服饰旗号,乘坐题有八幡大菩萨旗帜之八幡船,侵扰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掠夺大量财物。但此时明世宗朱厚熜迷信道教,不问政事。严嵩专权,贪贿公行,致吏治腐败,文恬武嬉,沿海士兵大量逃亡,战船锐减,海防设施久遭破坏,为倭寇活动猖獗提供了可乘之机。
嘉靖二年(1523)六月,日本封建主大内氏使臣宗设、谦导与细川氏使臣瑞佐、宋素卿,因争夺对明贸易,在中国土地上相互厮杀。宗设格杀瑞佐,又以追逐宋素卿为名,大掠宁波、绍兴一带。杀掳明朝指挥刘锦、袁琎等,夺船出海而去,此即震动朝野的“争贡之役”。此后,明朝政府要求日方惩办宗设及倡首数人,放回被掳中国官民,缴还旧有勘合,遵守两国所订之约,如此方许换给新勘合,继续贸易。日方没有答复这些要求,致使双方贸易实际中断。由是倭寇走私贸易猖獗,并伺机多方掳掠。二十一年,倭寇由瑞安入寇台州,攻杭州,侵掠浙江沿海。二十三年,许栋、汪直等导引倭寇,聚于宁波境内,潜与豪民为市,肆行劫掠。倭寇在山东、南直隶、浙江、福建、广东沿海大肆烧杀掳劫,江浙一带民众被杀者达数十万人,严重破坏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威胁东南沿海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激起中国朝野上下各阶级、各阶层人民的愤怒反抗。福建巡抚在谭纶、戚继光、总兵俞大猷等领导下,东南沿海军民浴血奋战,抗击倭寇。三十二年,俞大猷率精兵夜袭普陀山倭寇老营,重创倭寇,又在王江泾歼灭倭寇两千人。四十年,戚继光率戚家军等在台州九战九捷,痛歼入寇台州之敌。此后,戚、俞联合,基本肃清福建、浙江倭寇。四十四年,戚继光与俞大猷二军配合,击灭盘踞在广东、南澳的倭寇。至此,东南沿海的倭寇最后荡平。 15世纪半至16世纪,其活动舞台为中国沿岸、东南亚方面,成员以中国人及朝鲜人为主,被称为“假倭”。此时期倭寇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明代中国的生产力增加,但却施行海禁政策。史书所见的最后倭寇,在1624年7月侵犯福建沿海。
“推其祸始,乃由闽、浙沿海奸民与倭为市;而闽浙大姓没其利,阴为主持,牵连以成俗。当时抚臣朱纨欲绝祸本,严海禁;大家不利,连为蜚语中之,而纨惊死矣。纨死而海禁益弛,于是宋素卿、王直、陈东、徐海、曾一本、许恩之流争挟倭为难。自淮扬以南至广海万余里,无地不被其残灭,而闽祸始惨矣”。
由于丰臣秀吉发布八幡船禁止令(海盗行为禁止)的影响,倭寇的活动开始减少,东亚的海上贸易也因此平静不少;而类似支持反清复明运动的郑芝龙与郑成功之类的武装海商集团也是存在的,但是不称其为倭寇。 “假倭”产生的历史背景 明朝初年,因为明初的朝贡贸易厚往薄来,造成许多日本人冒充朝贡使者到明朝这里来骗钱。很多到中国来冒充朝贡使者的日本人没有日本政府的管辖,朝贡完了以后他们滞留在中国沿海抢劫。这是明初的倭寇。为防止倭寇朱元璋就颁布了海禁政策。洪武三十年所颁的《大明律》对海外经商限制得很严格,它规定凡私自携带铁货、铜钱、缎匹、丝绵等违禁物下海,及与外番交易者一律处斩,而且禁止私人制造具有二桅以上的出海大船。而对于勾结外族的谋反大逆更是异常严厉:凡谋反大逆,一律首从皆凌迟处死,本宗亲族祖父、父、子、孙、伯叔、兄弟、侄、堂兄,同居的异姓亲族外祖父、岳父、女婿、家中奴仆,凡年满十六岁以上皆斩。
为了不被诛九族,海盗及走私者必须千方百计掩饰自己的出身。有明一代,造反起义者往往以绰号来掩饰真实姓名,像广为人知的崇祯时期农民起义,起义领袖都用绰号:紫八大王、不沾泥、扫地王等等,包括著名的闯王。在东南沿海,中国人就直接可以假扮日本人来掩饰身份。而对于地方官来说,自己辖区的人起来造反大大拖累政绩,因此也乐于统统以倭情上报。嘉靖年间持续到隆庆、万历年间的四十年,是明朝倭寇为害最烈的时期,史学界称嘉靖大倭寇。在这一阶段里,从贼中迫于贪酷,困于饥寒的中国沿海平民才真正是倭寇的主体,而饥寒贫困的之一在于明朝片板不许下海的海禁政策。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中国东南滨海地区人口增加迅速,而土地没增加,人地矛盾突出。从宋朝以来,当地居民一直将出海贸易视为衣食之源,海商、水手、造船、修理、搬运加上种种服务,可以说大海养活了起码百万计的沿海居民。在福建,有句话叫做:海者,闽人之田。明朝海禁令无情地把当地居民的田给剥夺了,饭碗跟着也砸了。在广东潮州、福建泉州、漳州地区一向是通商出海的发舶口,潮漳以番舶为利,不许贸易等于断了他们的生计。对茫然失所的沿海居民来说,眼前摆着两条路:要么忍饥挨饿,要么铤而走险进行海上走私。
因为在本乡本土,所以倭寇在东南沿海地区拥有令人难以相信的支持。作战时,屡屡发生看似荒唐的一幕:倭寇天时地利无所不占,如鱼得水。而代表正义之师的官军,反而不受欢迎,举步维艰。不少沿海平民百姓甚至直接支援倭寇,参加过抗倭战争的明人万表记录道:杭州城歇客的店家,明知是海贼,但贪图其厚利,任其堆货,且为打点护送。铜钱用以铸火铣,用铅制子弹,用硝造火药,用铁制刀枪……大船护送,关津不查不问,明送资贼。近地人民或送鲜货,或馈酒米,或献子女,络绎不绝;边卫之官,有献红被玉带者……(与)五峰(即王直)素有交情,相逢则拜伏叩头,甘心为其臣仆,为其送货,一呼即往,自以为荣,矜上挟下,顺逆不分,良恶莫辨。
所以也难怪谢杰发出这样的惊呼:海滨人人皆贼,有诛之不可胜诛者,是则闽浙及广之所同也。曾任南京刑部尚书的王世贞则对潮州、漳州、惠州地区的民寇一家断言为:自节帅而有司,一身之外皆寇也!